【記者李文煥/綜合報導】
苗栗縣竹南鎮一所幼兒園近期被爆出疑似對幼童施以不當管教,引起社會高度關注。苗栗縣政府22日於第26次縣務會議中,縣長鍾東錦對此事件深表痛心,除立即指示教育處、社會處加速調查程序,也強調應同步通報鄉鎮市公所,務求在保護兒童福祉的同時,降低不當資訊傳播對當事人造成的二度傷害。
本報對鍾縣長的態度與作為給予肯定。面對涉及幼兒安全與師德失範的社會事件,政府不應閃躲,也不能倉促下判斷,而是應在法治原則下穩健應對、迅速處理,並建立起一套可被社會信賴的調查機制。此次縣府第一時間啟動查處,並強調調查時程不宜拖延,展現了對兒童保護的高度重視與負責任的治理態度。
然而,值得深思的,卻是事件曝光後在媒體與網路上的反應。一些媒體與社群平台為追求點閱與聲量,在事實未完全釐清前便大肆報導,甚至有不具名爆料、不當剪輯影片與情緒性言詞,使得事件本質逐漸被模糊,轉而成為一場情緒消費與輿論審判。
更令人擔憂的是,有些公眾人物與民意代表在缺乏查證下即公開評論、轉發相關訊息,甚至質疑縣府「壓新聞」,無形中對縣府專業團隊造成壓力,也可能干擾事件真相的釐清。鍾縣長在會中提出的呼籲:「勿為蹭聲量而擴散未經證實的資訊」,正是對這股輿論風暴的警示。面對兒少議題,社會應學會「慢」——慢一步指責,給調查單位時間;也應學會「停」——停止散布未經查證的言論,給孩子與家庭一個喘息與修復的空間。
我們應認知到,資訊公開與輿論監督固然是民主社會的根本價值,但對於兒童與青少年的保護也同樣不容忽視。《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及《自殺防治法》等法律對媒體報導方式有明確規範,其用意即是希望在揭露真相與保護隱私之間取得平衡,避免報導造成更多無形創傷。
本報呼籲,新聞媒體與網路使用者應以更成熟的態度看待類似事件。對媒體而言,應秉持「查證再報導、報導需保護」的原則;對民意代表與公眾人物而言,應理解自身言行的影響力,慎言慎行,不應輕率評論。最重要的是,對整個社會而言,應反思我們是否在追求「正義」時,反而忽略了當事人最基本的尊嚴與修復可能。
正如鍾東錦縣長所強調的:「加速查明,有助降低傷害。」本報期盼縣府在此事件中持續展現高度透明與專業,也盼社會各界能共同守住對孩子的那一分善意與寧靜。畢竟,我們的言語與態度,決定著一個孩子與一個家庭未來面對世界的勇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