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銘瑞/高雄報導】 前鎮分局草衙所於7月4日7時30分許接獲報案,指前鎮區翠亨北路與鎮中路口發生一起交通事故,員警隨即趕赴現場處理,並實施交通管制,防止二次事故發生。
經調查及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王姓男子(31歲)駕駛普通重型機車由翠亨北路北向南行駛,至事故地點時未依規定進行兩段式左轉,逕行左轉進入鎮中路;范姓女子(19歲)亦駕駛普通重型機車沿翠亨北路南向北直行,雙方因此發生碰撞。
兩名駕駛人皆有多處擦挫傷,送醫救治,所幸均無生命危險。雙方經呼氣酒測,酒測值皆為0.00mg/L,排除酒駕情形。初步研判,事故肇因為王男轉彎未依標誌指示,未實施兩段式左轉所致。
前鎮分局已完成現場處置並調閱相關監錄畫面,後續肇責將由交通分隊進一步釐清。前鎮分局呼籲,民眾行經路口應依標誌標線行駛,並注意交會車輛動態,特別是機車駕駛人務必遵守兩段式左轉規定,以確保用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