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何勁陞/屏東報導】 屏東警分局為降低交通事故發生,依據屏東縣政府114年9月道路交通安全聯席會報指示,於10月份規劃執行「短期專案執法」勤務,針對轄內長治鄉事故特性,將「無照駕駛」、「小(客)貨車違規停車」及「無號誌路口未依規定停讓」列為三大重點項目。
經分析113年10月本轄長治鄉A1類交通事故死亡人數較前二年同期增加,其中事故類型以「無照駕駛」與「違規停車」比例最高,另不少事故也與「無號誌路口未減速停讓」有關,因此本次專案將同步加強取締。
一、無照駕駛: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21-1條規定,未領有駕駛執照或駕照遭吊扣、吊銷仍駕駛者,處新臺幣6,000元至 24,000元罰鍰,並得當場禁止駕駛,未滿18歲者其父母或監護人須負連帶責任。
二、小(客)貨車違規停車: 依同法第55條、第56條規定,若於交岔路口、行人穿越道、公車站10公尺內、消防栓5公尺內或紅線禁止區違停,將處600元至1,800元罰鍰。違停不僅妨礙交通,也可能造成視線死角,增加事故風險。
三、無號誌路口未停讓:駕駛人行經未設有紅綠燈號誌的交岔路口,遇「停車再開」標誌、「停」標字或「閃光紅燈」號誌之交岔路口,未依規定「完全停車再起步行駛」,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18款處新臺幣600元至1,800元罰鍰。警方提醒,路口是事故好發熱點,遵守「停讓」不僅能避免受罰,更是保障自己與他人安全的重要動作。
屏東警分局呼籲,交通安全需要所有用路人共同維護。警方將透過此次專案加強取締與宣導,提醒駕駛人切勿心存僥倖,無照不上路、停車守規定、路口要停讓,才能一起守護行車安全。
異業結盟跨域合作 警政進入校園建立家長反詐意識
▼屏東警分局海豐派出所持續推動跨域合作、異業結盟的防詐作為。(圖/屏東縣屏東警察分局)
屏東警分局海豐派出所持續推動跨域合作、異業結盟的防詐作為,所長薛伊呈近日特別利用海豐國小班親會的契機,與教育單位攜手,向與會家長進行反詐騙宣導。
會中詳細介紹「165打詐儀表板」的功能與操作方式,並鼓勵家長們善加運用,以即時掌握詐騙趨勢與防範資訊。同時針對目前發生件數最高的三大詐騙手法──網路購物詐騙、假投資詐騙與交友詐騙,逐一提出識詐技巧,提醒家長培養敏感度,避免落入詐騙陷阱。
分局長林明波指出,警方積極透過異業結盟與跨域合作,將反詐資源帶入不同生活場域,從衛生所例行活動、村里社區關懷據點、社區大學到國中小班親會,都積極把握機會進行宣導。他強調,詐騙話術層出不窮,唯有透過教育、金融、社區等不同單位的合作,才能形成綿密的防護網,讓民眾在日常互動中逐步建立識詐能力。同時呼籲,民眾如遇疑似詐騙情況,務必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110報案電話,與警方及時聯繫,共同守護社區與校園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