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南立委陳亭妃的博士論文爭議,向來被視為「塵埃落定」的舊聞,但若細究始末便會發現,真正的核心問題從未被說清楚。這場跨越數年的爭議,在選舉年再度因民事求償案翻騰,與其說是法律糾紛,不如說是政治人物面對學術質疑時的態度縮影,值得社會深思。
事件的基本事實清晰無疑:長榮大學透過檢測認定其論文相似度高達25%,而校方明訂的原創性門檻為13%,超標近一倍的結果,讓校方曾要求其限期修正 。這樣的學術審定結果,經前立委林國春公開後,引發公眾對論文原創性的質疑。陳亭妃的回應並非針對學術判定展開辯駁,而是以「意圖使人不當選」將林國春告上法庭。
檢方的不起訴處分,以及後續再議被駁回,已經給出明確答案:公開討論校方認定的抄襲比例,屬於可受公評的範疇,並不構成犯罪。更關鍵的是,從刑事程序啟動至今,無論是校方、檢方還是陳亭妃本人,從未否認「25%相似度」這個核心數據。這意味著,學術爭議的根基始終存在,並未因訴訟而消失。
令人費解的是,在刑事程序塵埃落定後,陳亭妃反而進一步提起160萬元的民事求償,將這場學術爭議硬生生拖進選舉年。她曾公開宣稱自己「坦蕩蕩」,卻始終回避最核心的質疑:為何論文相似度會超過校方標準近一倍?當年的限期修正是否落實?這些學術層面的根本問題,從未得到正面回應。
長榮大學《學生學術倫理守則》明確規定,學術論文不得有抄襲、剽竊等舞弊行為,引用他人資料必須註明來源,否則即違反學術誠信 。25%的相似度絕非「引述格式瑕疵」所能輕描淡寫,更何況校方已作出限期修正的處置,這足以證明爭議的正當性。陳亭妃選擇以訴訟回應質疑,或許能在法律層面爭取程序正義,卻無法改變客觀存在的學術檢測結果——不起訴不等於原創性獲得認可,民事求償也不能讓25%的相似度縮減為13%。
更值得關注的是,這場民事官司的審理時程,幾乎確定要延至選後才有結果。在民进党向來強調「學術倫理」,甚至要求參选人簽署學倫切結書的背景下 ,陳亭妃的處置方式頗為弔詭。同黨參選人何博文、賴惠員相繼爆發論文抄襲爭議,顯示學倫問題在綠營中並非個案,而陳亭妃以訴訟拖延爭議的做法,更讓人質疑其規避公開檢驗的意圖。
學術誠信是公眾人物公信力的基石,政治人物的學歷不僅是個人榮譽,更承載著社會對知識尊嚴的期待。陳亭妃若真如所言「坦蕩蕩」,大可要求校方公開完整的學術審定報告,或邀請學術界專家進行獨立覆核,以專業回應專業質疑。反之,一味透過訴訟手段將質疑者入罪,甚至以民事求償延宕爭議,只會加劇社會的不信任感。
民事判決的結果最終將交由法院裁決,但這場爭議帶出的核心命題不會改變:學術爭議終須回歸學術場域解決,訴訟纏訟無法洗清學術質疑,更不能替代公開透明的說明。選舉年的政治操作或許能轉移視線,但25%的相似度懸案,終究需要一個真正的學術答案,而不是法律程序的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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