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蘇莉湘 ∕ 綜合報導】 面對「全球塑膠公約」(Global Plastics Treaty)即將對廢棄漁具(ALDFG)實施更嚴格規範,以及印太區域普遍面臨治理缺口的雙重挑戰,海洋委員會日前透過「印太區域海廢治理平台」,邀集日本全球環境戰略研究所(IGES)專家及國內產官學界代表,針對素有海洋生物「頭號殺手」之稱的廢棄漁具治理進行深入研討。海委會主委管碧玲表示,海委會將致力扮演區域合作的「關鍵推手」,主動盤點臺灣技術量能,協助印太夥伴解決治理難題,展現臺灣在藍色循環經濟中的戰略價值。
【臺灣技術具優勢 助建立區域EPR制度】
IGES專家於會議中指出,印太地區目前尚無針對漁具建立強制性生產者責任(EPR)制度之國家,主因在於廢棄漁具不易判定是否為故意遺失,責任歸屬困難,且複合材質導致回收成本高昂。 對此,海委會認為,臺灣雖擁有全球領先的「化學回收技術」,能將尼龍漁網轉化為再生材料,但目前成本高昂制度誘因不足,多仰賴政府補助。海委會也藉此次會議,期盼透過跨部會協作與產業對話,將臺灣的「技術優勢」轉化為可長可久的「制度優勢」。
【臺日韓經驗各有優勢 應從產業特性出發】
有關是否引進日韓的海洋廢棄物押金或登記制度,蘇澳區漁會黃士洋船長直言,臺灣產業特性與日韓不同,不同類型漁具在成本及管理方式上亦有所差異,例如韓國小額押金制只運用在近岸,就不適用在我國高價的「櫻花蝦漁網」。他建議,制度設計應考量在地現實,在「不增加漁民過度負擔」的前提下,透過獎勵與補助先行,逐步引導源頭管理。此觀點凸顯了廢棄漁具治理需在環保理想與產業衝擊間取得平衡,無法單靠單一機關獨力完成。
【建立臺灣「技術清單」 助力務實海洋外交】
針對臺灣如何參與區域治理,IGES專家提出具體建議:印太各國普遍面臨「有處理需求、無相應技術」的困境,若臺灣海委會可協助盤點並建立一份完整的「廢漁網回收及再利用技術清單」,不僅可協助區域夥伴解決環境問題,也能為臺灣成熟的回收技術開拓國際市場,落實務實外交。
海委會主委管碧玲表示,「印太區域海廢治理平台」的核心願景是實現「無塑海洋、永續印太」。她相信海委會能透過「關鍵推手」的角色:對內連結各部會與「海廢再生聯盟」的產業力量;對外連結印太夥伴的治理需求。管碧玲強調,面對廢棄漁具議題,「政府不用單打獨鬥,而是要負責建構完善的基礎環境。」透過本次會議盤點出的「技術清單」與「對話機制」,海委會將致力於輸出臺灣的技術能量,與各國共同推動區域藍色循環經濟。




















-26-360x180.jpg)

-360x180.jpg)

























-360x180.jpg)


























欣賞謝德祥副總(右)在裝修業的專業實力,並認為天然防潮石膏磚)-360x180.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