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銘瑞/高雄報導】 昨(15)日16時許,仁武分局獲報大社區三民路發生腳踏車遭擦撞事故。經瞭解自小貨車駕駛陳男(約44歲)沿三民路西向東駛入對向車道要超車直行,擦撞欲左轉之腳踏車騎士陳男(約13歲)左側手把。
雙方駕駛表達身體不適送醫救護,腳踏車騎士陳男意識清楚無生命危險。自小貨車駕駛陳男送醫實施酒測超過法定標準值,分局針對酒駕、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掣單舉發,處以新臺幣30,600元以上121,800元以下罰鍰,當場移置保管汽車、吊扣駕照2至4年、吊扣牌照2年,全案訊後依公共危險罪送辦。
初步研判自小貨車駕駛陳男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腳踏車騎士陳男未依規定轉彎導致肇事,詳細肇事原因仍待進一步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