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銘瑞/高雄報導】 三民第一分局6月9日6時40分許接獲通報,三民區河北二路有火警,轄區三民所立即趕赴現場查處,火勢很快即撲滅,現場無人傷亡及財物損失。
員警經會同消防人員上樓確認,2樓多處起火燃燒,員警隨即發現嫌疑人陳男(46歲)在現場手持香煙吸煙,察覺有異而立即上前盤查,發現係陳男認為髒亂且蚊蟲多,遂以打火機點燃物品而造成火警,員警起獲打火機1枚並當場逮補陳男,全案依公共危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並建請檢察官預防性羈押。
三民第一分局呼籲,隨意焚燒物品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需面對嚴重的刑事及民事責任,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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