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核三重啟公投將於8/23舉行投票,主文為「您是否同意第三核能發電廠經主管機關同意確認無安全疑慮後,繼續運轉?」,投票時間從上午8點起至下午4點止。中選會表示,國民年滿18歲即有公民投票權,此外,中選會也提醒,投票時請記得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及投票通知單,到指定的投票所投票。
另外,應注意事項包括,禁止在投票所四周30公尺內喧嚷、干擾或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違者,經警衛人員制止後仍繼續為之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1萬5千元以下罰金。禁止穿著佩帶具有公民投票相關文字、符號或圖像之貼紙、服飾或其他物品、在場喧嚷或干擾、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違者,經主任管理員會同主任監察員令其退出而不退出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20萬元以下罰金。
還有不能攜帶手機及其他攝影器材進入投票所,已關閉電源之行動裝置,不在此限。禁止將公投票以外之物投入票匭或故意撕毀公投票,違者,處5千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禁止於圈定後將圈定內容出示他人,違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20萬元以下罰金。禁止攜出公投票,違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1萬5千元以下罰金。公投票以「蓋私章」及「按指印」方式圈選無效,應使用選舉委員會所製備之圈選工具圈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