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凱中/宜蘭報導
114年度自用汽(機)車燃料使用費7月1日開徵!繳費期限至114年7月31日止,公路局提供多元繳納汽燃費管道,車主可透過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也可透過下載e-Bill全國繳費網APP,以金融活期帳戶或晶片金融卡線上轉帳繳納;或可利用悠遊付、全支付、LINE Pay Money、蝦皮及街口支付等行動支付APP查詢繳納。
公路局亦提供約定帳戶扣款,車主於7月15日前透過監理服務網申辦「汽(機)車燃料使用費約定扣款」,於汽燃費開徵期結束次日,即會自動從約定的活期帳戶內扣款完成繳費。此外,也可持繳納通知書至金融機構、郵局、超商(統一、全家、萊爾富、OK來來)或駐各區監理所(站)代收公庫臨櫃繳納。
宜蘭監理站曹站長晏誌表示,若無汽燃費繳納通知書,可至四大超商(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使用多媒體機自行列印繳費單繳費,無須收取手續費,若汽車所有人未依規定繳納汽車燃料使用費,得處新臺幣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
公路監理機關發送之汽燃費繳納通知簡訊防詐能力再升級,除了以政府機關專用的「111」號碼發送外,簡訊內容開頭另新增接收者「手機號碼末三碼」及「機關名稱」之防詐辨識,讓辨識升級、信賴加分。若收到繳費簡訊存有疑義,可洽各地區監所站查證,以免落入詐騙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