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文煥/苗栗報導】
為提升高齡長者的生活品質與社會參與,苗栗縣政府自114年8月1日起推動「低收入戶老人配戴助聽器補助計畫」,針對設籍本縣的低收入戶65歲以上長者,或55歲以上原住民,提供實質助聽器購置補助。
苗栗縣於114年邁入超高齡社會,縣府指出,聽力退化不僅影響溝通,也可能導致大腦退化與失智風險提升。鑑於現行補助制度僅限具身心障礙證明者,本次計畫擴大補助範圍,讓更多有需求的長者獲得協助,期盼透過補助,延緩退化並減輕家庭照顧壓力。
補助對象與條件包括:
一、設籍本縣之列冊低收入戶65歲以上長者,或55歲以上原住民;
二、需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1) 經健保合約醫療院所診斷,聽力損失在45至110分貝範圍內;
(2) 領有聽覺機能障礙之身心障礙證明者。
補助金額方面,每只助聽器補助5,500元,最多補助2只。同一耳位如已領有相關補助,需間隔4年方可再次申請。
申請方式為向戶籍所在地公所提出申請,並檢附下列文件:
(1) 無身障證明者:需提供6個月內健保合約醫療院所之診斷證明與聽力圖;
(2) 有身障證明者:提供身心障礙證明即可。
縣府呼籲,符合資格的長者或家屬踴躍申請。如有疑問,歡迎洽詢社會處老人福利科,聯絡電話:037-559644,承辦人:傅學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