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銘瑞/高雄報導】 鹽埕分局五福四路派出所於今(7)日15時30分許獲報,鹽埕區五福四路與大智路口發生交通事故,員警立即趕赴現場管制處理。
據了解,李男(27歲)駕駛營業大貨車由五福四路西向東行駛,於行駛過程中未將貨車吊臂放平,自撞號誌桿致肇事,造成號誌彎曲及號誌燈掉落,所幸無人受傷,警方通報主管單位到場修復,並責令行為人償還修復費用,本案駕駛無酒駕情事,詳細肇事責任將由交通大隊進行後續分析研判。
另李男未將吊臂放平部分,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0-1 條規定,最高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罰鍰,將依規定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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