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銘瑞/高雄報導】 網路貼文一輛小客車違規駛上人行道,左營分局經查地點為左營區生態園區捷運站2號出口。警方雖未接獲報案,已檢視相關影片並針對違規情事依法舉發。
該違規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6款規定,駕車行駛人行道者,可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左營分局呼籲,駕車行駛人行道不僅影響行人安全與通行權益,若造成事故駕駛人還須負責相關責任。警方將持續加強取締,提醒民眾務必遵守交通規則,切勿貪圖方便而違規,以避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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