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銘瑞/高雄報導】 前鎮分局於8月25日15時許接獲民眾報案稱,在某購物中心商場內,疑遭到不明男子偷拍,員警立即趕赴現場處置,請當事人返所依規定受理並開立案件證明單。
前鎮分局受理後立即擴大調閱相關影像畫面,目前已掌握特定涉案人積極追查中,因該男子行為恐涉及,《刑法》第315-1條妨害秘密罪「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及《刑法》第319-1條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未經他人同意,無故以照相、錄影、電磁紀錄或其他科技方法攝錄其性影像者」,全案調查、釐清後依法究辦。
前鎮分局呼籲,民眾切勿因一時私慾做出違法行為,留下刑事紀錄前科,而後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