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何勁陞/屏東報導】 為嚴防酒後駕車引發的交通事故,屏東縣政府警察局自114年9月22日起啟動「酒駕專案勤務」,展現零容忍的執法決心,針對轄內高風險路段與時段加強巡查與取締,並結合社區、業者及地方政府力量,共同營造安全的交通環境。
根據統計,114年1至8月屏東縣因酒駕事故造成4人死亡、264人受傷。雖然受傷人數較去年略減,但死亡人數卻增加,顯示酒駕仍是重大交通事故的重要肇因。尤其在聚餐飲宴或應酬場合中,部分駕駛人心存僥倖上路,不僅判斷力下降,更將自己與他人置於風險之中。
此次專案勤務將鎖定高風險路段與時段,規劃針對性攔檢與巡邏,並結合「第三方警政策略」,與地方政府、餐飲與娛樂場所合作,推廣「酒後不開車」理念,鼓勵代駕或叫車服務。警察局同時深入社區、商圈與市場進行實地提醒,透過多元宣導讓「安全駕駛」真正走入日常生活。
在法令面向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凡酒測值超標者,機車駕駛人酒測超標處1萬5,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汽車駕駛人則處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照1至2年;若拒測,將面臨18萬元罰鍰、吊銷駕照並移置車輛。若因酒駕導致他人重傷或死亡,更將終身不得再考領駕照,後果極為嚴峻。
警察局強調,執法非為懲罰,而是透過「有感執法」與「溫度執法」提醒民眾:一時僥倖,可能造成無可挽回的遺憾。警察局將持續提升見警率,並在人性化管理與嚴謹取締之間取得平衡,讓民眾感受到保護與關懷同在。
警察局長甘炎民呼籲,交通安全不僅是法律的要求,更是對生命的尊重。他強調:「酒駕往往換來的是一生的痛,生命無價,每一位駕駛人都應為自己與他人安全負責。屏警將持續落實專案勤務,但唯有全民自律,拒絕酒後駕車,才能共同營造安全、安心的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