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范振和∕花蓮報導
花蓮縣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潰決,重創光復鄉,造成多人傷亡事件,因而疏濬權責與時機,成了各界關切焦點,縣政府今天細說從頭。
▲ 花蓮縣政府積極辦理馬太鞍溪疏濬工程,絕無外界質疑懈怠之情事。(圖/縣政府提供)
縣政府指出,馬太鞍溪屬於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分署所管轄範圍,花蓮縣政府自113年11月20日經濟部水利署同意核定縣府辦理馬太鞍溪疏濬工程,計畫同意疏濬量為148.3萬方,且為因應上游堰塞湖警戒,縣府於114年8月26日申請修正疏濬計畫,疏濬量增至225.5萬方(加深疏濬深度),經濟部水利署於114年9月15日同意核定修正疏濬計畫,預計疏濬量達225.5萬方(455萬9,610公噸)。
疏濬工程從114年2月26日開工建置管制站,並於114年3月31日開始辦理疏濬外運作業,截至114年9月19日實際疏濬量為92萬8,861公噸,若以35公噸的砂石車計算疏濬車次,總共疏濬達4萬車次。
花蓮縣政府積極配合政策辦理本次疏濬工程,將馬太鞍溪淤積土石量做有效的降低,相信疏濬可有效減少堰塞湖災害影響範圍及災戶土泥量,但本次堰塞湖溢流洪水量體,遠超過原有河堤設計高度及通洪斷面,並由花蓮大橋水位站推估堰塞湖潰堤流量每秒8,860立方公尺,林保署所提供資料,堰塞湖於70分鐘流出3,700萬噸,最大流量每秒為8,800立方公尺,而馬太鞍溪保護標準則是每秒2,040立方公尺,超過保護標準4倍。
守護光復鄉及各鄉鎮,縣政府責無旁貸,積極辦理各項疏濬工程,絕無外界質疑懈怠之情形,且縣政府並於颱風前與水利署、交通部公路局等單位共同合作,在颱風來臨前完成相關馬太鞍溪下游防減災整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