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 周志杰/專案報導】
虛擬資產納管邁大步,臺灣建立專法監理新架構
隨著虛擬資產快速發展,全球各國紛紛強化監理機制,臺灣也正式邁出關鍵一步。行政院日前通過「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針對穩定幣發行、交易平台管理與市場不當行為訂出明確規範,並祭出最高2億元罰金的重罰條款。此舉不僅回應國際趨勢,也展現政府在推動金融創新與風險控管間取得平衡的決心,為虛擬資產市場建立更安全、透明的發展環境。


《制度建構》四階段納管機制,打造虛擬資產監理藍圖
卓榮泰指出,面對金融科技快速演進,政府將採取分階段推動策略,逐步建立完整監理體系。此次草案以「洗錢防制」為核心,導入國際通行的監理架構,將虛擬資產服務商(VASP)納入管理。
制度設計上,VASP須經許可設立,並符合專營原則、資本額門檻及公司治理規範,同時須建立內部控制、稽核制度及客戶資產分離保管機制,確保交易安全與消費者權益。此外,交易平台需制定虛擬資產上架與下架審查標準,強化市場透明度。
政府亦強調,將透過制度化監理與業者自律並行,逐步建立符合國際標準的虛擬資產生態系,避免監理真空帶來的風險。


《重罰機制》打擊不法行為,操縱市場最高罰2億元
本次草案最大亮點之一,在於大幅提高對不法行為的刑責與罰金。未經許可發行穩定幣者,最高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併科最高1億元罰金;若涉及虛偽交易、隱匿資訊或操縱價格等不公正行為,刑責則提高至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最高2億元罰金。
此一重罰設計,顯示政府對於市場秩序的高度重視,並與國際監理趨勢接軌。透過強化法律責任,能有效嚇阻操縱市場與詐欺行為,維護投資人信心。
此外,草案也強調以線上交易為主,減少現金交易,建立完整交易紀錄,以利追蹤資金流向,強化洗錢防制與風險管理機制。

《產業發展》逐步開放創新,兼顧風險與市場潛力
陳彥良表示,虛擬資產市場仍在發展初期,政府採取「逐步開放」原則,不會一次全面放行,也不會過度限制創新空間。
在穩定幣發行方面,目前並未限定僅由銀行發行,但考量資本與風險控管能力,金融機構較具優勢,其他業者則需符合不同資本額與保證金要求。未來相關細則將視市場發展逐步調整。
對於海外業者來臺發展,政府採取「開放且審慎」態度,期望引進優質國際業者,提升市場競爭力,同時降低監理灰色地帶。此外,未來虛擬資產衍生性商品發展,也將採循序漸進方式推動,以確保市場穩定。


監理與創新並行,開啟虛擬資產新時代
「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的通過,象徵臺灣正式邁入虛擬資產專法時代。在全球金融科技競逐下,如何在創新與風險間取得平衡,成為政策核心課題。未來隨著法案推動與制度完善,臺灣有望建立更健全的數位金融環境,讓虛擬資產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發展,為產業帶來新契機,也為投資人提供更安心的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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