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蕭麗鳳/彰化報導
為提升基層公務員與社會大眾對廉政法令的認識,強化誠信施政觀念,北斗鎮公所特別結合埤頭、田尾、溪州、二林、大城、竹塘及二水等共八鄉鎮公所,共同辦理114年度「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新法推廣暨利益衝突迴避法專題宣導」研習活動,期透過跨機關合作,深化對揭弊保護制度與陽光法令的理解,打造廉潔透明的公共治理環境。
《公益揭弊者保護法》自114年7月22日正式施行,是我國第一部揭弊保護專法,該法針對泛公部門內部揭弊者提供「3保1減1金」之保護措施,包含工作權保障、身分保密、人身安全保護以及責任減免等措施,程序保障部分則有舉證責任倒置及揭弊抗辯優先調查等規定,為確保揭弊者相關權益,該法對於受理程序及保護措施均有特別規範。
本次講習邀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政風室主任李志強進行深入淺出的課程講解,內容涵蓋《公益揭弊者保護法》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等重點法規,並透過實際案例分析,使與會人員能更清楚掌握法令精神與實務應用。講習現場吸引南彰8鄉鎮70多位員工熱烈參與,氣氛熱烈,學習效果良好。
北斗鎮長顏宏霖表示,廉能政治是政府施政的根本,透過本次跨鄉聯合宣導,不僅能整合各鄉資源、擴大宣導效益,更有助於提升民眾對政府公信力的認同。揭弊者保護制度與陽光法令是打造公開透明政府的重要基石,鎮公所將持續推動法治教育,讓廉政意識深植基層與社會各角落。
未來,北斗鎮公所將持續與鄰近鄉鎮及各機關保持合作,辦理更多元的廉政宣導活動,強化社會對廉潔政府的支持與參與,攜手邁向公正、透明與誠信的永續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