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范振和∕花蓮報導
「樺加沙」、「鳳凰」颱風接連肆虐花蓮,造成馬太鞍溪堰塞湖潰決,光復、鳳林、萬榮等鄉鎮多處農田遭土石嚴重毀損約 835 公頃,縣府與中央合力啟動多項救助與輔導措施,期盼讓花蓮農業在災後逐步走向穩定與重生。
▲「樺加沙」、「鳳凰」颱風接連肆虐花蓮,土石嚴重毀損農田約 835 公頃。(圖/縣政府提供,下同)
縣長徐榛蔚表示,為協助受災農友度過難關,儘快恢復正常生產,縣府全力為受災農友發聲爭取,在中央與地方齊心合作下,已陸續啟動多項救助與輔導措施,從農作物災損補助、農地復原重建到產業復耕融資與肥料補助,盡力穩定農友生計,並兼顧農地及產業的中長期復原。
▲花蓮縣政府農業處長陳淑雯(左)勘災,為農友請命。
在農作物災損方面,縣府已向農業部爭取 8 次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自 9 月 25 日起,陸續公告光復鄉全品項及全縣大豆救助、壽豐鄉及鳳林鎮水平棚架網室整體結構救助,以及鳳林鎮綜開段、劍瑛段、山崎段等三地段全品項與食用玉米救助。
隨後又公告秀林鄉四季豆、胡瓜、苦瓜、絲瓜、辣椒、紅藜等作物救助,並針對鳳林鎮中原段及中心埔段河川公地西瓜、中原段及中心埔段南瓜、中原段非屬森林副產物的竹筍等項目辦理救助。
10 月下旬起再接續公告壽豐鄉草鼻段西瓜、鳳林鎮中興段硬質玉米與西瓜救助,並於 11 月 14 日擴大公告全縣蕎麥、大豆,以及鳳林鎮長橋段、中心埔段與萬榮鄉萬利段全品項救助,讓受災作物逐步獲得補強。
在農地重建與補貼方面,農業部已訂頒「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農地受損復原重建補助作業要點」,針對壽豐、鳳林、萬榮與光復等四鄉鎮因土石掩埋或受損而無法耕作的農地,由農糧署東區分署受理申請,每公頃提供 10 萬元重建補助,受理期限至 114 年 12 月 31 日止。
徐榛蔚說,為減輕實際耕作者因農田埋沒所蒙受的損失,花蓮縣政府依據經濟部「水災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啟動實耕者農田埋沒救助機制,對符合條件的實耕者,每公頃最高核給 5 萬元救助金;凡每戶受災農田面積達 0.05 公頃以上即可申請。受災農友可向土地所在地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縣府並請各公所採分批審查、分批報送及早核撥,加快救助金送達農友手中的速度。
在農糧產業專案輔導方面,針對光復鄉果樹因樺加沙颱風導致農田流失或埋沒等情形,如果樹遭掩埋或腐蝕無法復原,廢園者可領取每公頃 15 萬元補助,若重新種植,另有每公頃最高 5 萬元的種苗補助,相關申請由所在地農會受理,期限同為 114 年 12 月 31 日。在農機設備部分,馬太鞍溪山洪泥流及土石淹沒區域之農機,可依實際修繕或購置金額申請補助,最高可達八成,省工農部機械由土地所在地農會受理,農事服務機械則由農糧署東區分署受理,申請期限亦至 114 年 12 月 31 日。
此外,農業資材室及農機具室的修繕與重建,將依實際面積提供約 1.6 萬至 16 萬元不等的補助,農產品加工、冷藏等設施重建亦可獲得最高八成補助,由所在地農會受理相關申請;因樺加沙颱風侵襲而結構受損、塑膠布或遮網破損的農作物溫網室,只要經公所災害審核確認面積,即可申請拆除重建或更新披覆組件,超出部分則比照智慧防災設施型農業計畫辦理。農糧產業在理集貨、貯藏、加工、運銷等所需之相關設備,如需復建,也可依規定申請八成補助,由農糧署東區分署受理申請,期限同為 114 年 12 月 31 日。
在資金融通方面,農業部提供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天災貸款),並針對農民組織及農企業提供天然災害復耕復建貸款(農企業災貸),新申貸案件自撥貸日起一年內免息,既有貸款亦可申請展延免息,免收之利息由農業部補貼,以減輕農友與農企業在災後復原階段的財務壓力。考量災區淤土有機質極低、復耕需大量肥料,農業部亦推動國產有機質暨微生物等農田地力肥料推廣計畫,取消原本每公頃 10 公噸的補助上限,並建議施用量提高至每公頃 20 至 30 公噸;縣府加碼補助每公斤 1 元、每公頃最高 6 公噸,申請對象包括在地公所、農會、農業合作社場及有輔導產銷班之農業產業團體,以協助加速恢復地力。
農業處長陳淑雯說明,為確保實耕者獲得實質支持,縣府已就救助適法性向經濟部與農業部函詢確認,並於 11 月 26 日正式致函各鄉鎮市公所,啟動農田埋沒救助作業。依「水災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規定,凡非都市土地編定為農牧用地且現供農作使用、都市土地劃定為保護區或農業區且現供農作使用,以及國家公園內依相關法令勘定現供農作使用之土地,均屬農田範圍,只要符合受災面積門檻,即可依規定申請救助。
陳淑雯也說,受災農地整復工作牽涉中央管河川治理、灌溉溝渠整治以及農田土方與垃圾清理,整體工程既繁重又複雜,依中央前進協調會議移交事項,目前已由農業部統籌規劃,中央與地方將依分工合作辦理。農業部並已於 10 月 27 日在光復鄉召開座談會,提出「全面移除土石」、「土方部分移除並就地重建」以及「農地重劃」三項中、長期受災農田整復構想,預估整復期間約為 3 至 5 年,縣府也已函請農業部儘速定案並公告執行細節,以利各項災後重建工作有序推進。
徐榛蔚強調,在農地復耕輔導方面,縣府已洽詢花蓮區農業改良場等技術單位,針對目前淤積土壤普遍養分不足、導水性差等問題,優先從改善地力著手,只要田區界線清楚、地面雜物清除完畢,即可依技術建議規劃復耕作業。
農改場目前已於光復鄉水廣段、大安段及東富段等受災較輕地區設置復耕示範田,透過施用有機肥料、種植田菁等方式進行土壤改良,期望透過實際示範重建農民信心。未來縣府也將與光豐地區農會、鳳榮地區農會及農改場持續合作,積極擴大示範田面積,協助受災農友及早恢復正常耕作與產銷秩序,讓花蓮農業在災後逐步走向穩定與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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