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蘇莉湘 / 高雄報導】 「還地於民」不是口號!高雄市政府「袋地鋪柏油」惹爭議:當政府淪為侵權者,法治國原則何在? 高雄市旗山區一塊不起眼的私有袋地,近日卻掀起一場震撼地方的土地正義之戰。2026年4月7日上午,高雄市議員陳玫娟在高雄市議會國民黨團召開「還地於民」陳情協調會,邀集高雄市工務局、建管處、養護工程處、地政局及旗山區公所等單位,共同面對高雄市民孫小姐的沉痛控訴:她的合法私有土地,竟被公部門未經同意逕自進場鋪設柏油,強行變更成「既成道路」。這不僅是單一土地糾紛,更是對台灣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的嚴峻考驗,更暴露出高雄市政府行政程序的嚴重失序與法治底線的脆弱。
據了解,孫小姐名下位於高雄市旗山區OO段195、194及203地號土地,依法屬袋地,為合法建物整筆套繪建地之法定空地及連接農業用地,性質僅供私人使用,絕非供公眾通行之既成道路。然而,高雄市旗山區公所及高雄市政府工務相關單位,卻在未取得土地所有權人同意的情況下,擅自施工鋪設柏油路面。此舉已嚴重侵害憲法第15條所保障之人民財產權。孫小姐進一步指出,該案早已經高雄市法院確定判決確認:依據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14年度上易字第134號民事判決,明確認定該土地性質為袋地,並非既成道路,具有司法確定力。儘管司法已白紙黑字,高雄市政府卻持續施作公共設施,形同挑戰司法權威,恐已構成違法行政的行為。
陳情人提出三項明確而堅定的訴求:第一,撤銷錯誤行政認定,回復土地法律地位,要求高雄市政府撤銷110年5月10日所為「口頭通知」,並正式發函確認相關地號土地非屬既成道路,以杜絕後續錯誤行政持續侵害權益。第二,刨除違法鋪設柏油,恢復土地原狀,針對未經同意鋪設於195及194地號之柏油路面,要求立即刨除並回復原土地使用狀態,落實「還地於民」原則。第三,依法拆除違章建築,排除公共安全疑慮,針對同段197地號上長期存在之九棟違章建築及其上設置之「土雞城」大型營業設施,至今仍持續違法經營,涉及公共安全疑慮,要求高雄市政府啟動專案查處並依法拆除。
高雄市議員陳玫娟在會中態度強硬,直指高雄市政府不得成為侵權主體。她強調,依法行政是政府基本原則,在司法已明確認定的情況下,仍對私人土地進行未經授權之施工,恐已涉及國家賠償責任。她要求出席單位儘速提出具體改善方案,並全面檢討行政程序與責任歸屬。陳玫娟議員一針見血地指出:「人民依法取得土地,政府卻反成侵權者,這不僅是單一個案問題,更是對法治國原則的嚴重挑戰。」她的發言,獲得陳情人與旁聽民眾熱烈迴響,也凸顯出此次協調會不只是單純的陳情,更是對高雄市政府施政態度的公開審判。

法界人士進一步分析,此案恐已觸及違法行政與國家賠償責任的紅線。行政機關如未經合法徵收、設定地役權或取得土地所有權人同意,即逕自使用私人土地作為公共通行用途,不僅構成違法行政處分或事實行為,更須負回復原狀責任,甚至依《國家賠償法》負損害賠償責任。相關責任歸屬雖仍待進一步釐清,但司法判決的確定力不容行政機關漠視,這已是基本憲政常識。倘若高雄市政府繼續以「公共利益」為名,行侵害私權之實,無異於開啟潘朵拉的盒子,讓更多類似「袋地爭議」在全台各地複製蔓延。
回顧台灣土地法制歷史,既成道路認定爭議由來已久。早期因都市化快速發展,許多私有土地因民眾長期通行而被認定為既成道路,進而免於徵收或補償。此一「便宜行事」的行政慣例,曾在多起案件中引發激烈訴訟。最高法院與行政法院均多次強調,既成道路之認定必須嚴格符合「公眾通行之必要性」與「土地所有權人明示或默示同意」等要件,絕非行政機關可單方面宣告。孫小姐一案,正是此一長期結構性問題的縮影:司法已明確否定「既成道路」之說,高雄市政府卻仍以「觀念通知」強行施工,行政權凌駕司法權的荒謬景象,令人憂心。
更深層的問題,在於高雄市政府行政文化的惰性與責任意識的淡薄。高雄市作為台灣第二大都市,近年積極推動各項基礎建設,高雄市政府民普遍給予肯定;然而,當建設美名底下,卻是以犧牲個別人民財產權為代價時,這樣的「發展」就失去了正當性。試想,一位合法擁有土地的市民,卻眼睜睜看著自家土地被公部門鋪上柏油、變成他人通行便道,甚至還要面對違章建築長期占用周邊土地的安全隱患,這種「公權力反成侵害者」的感受,豈止是財產損失,更是對政府信任的徹底瓦解。若此風氣不改,未來恐將出現更多類似陳情案,徒增社會對立與司法負擔。
從憲政角度觀之,財產權是人民得以安身立命的基礎,也是民主法治國家的核心價值。《中華民國憲法》第15條明文保障人民之財產權,第23條更規定人民權利僅得依法限制之。高雄市政府此次行為,不僅未循法定徵收程序,亦未與土地所有權人協商同意,逕以「公共設施」為由強行介入,已明顯違反比例原則與正當法律程序。高雄市議員陳玫娟所提「政府不得成為侵權主體」,正是對此一憲政底線的嚴正提醒。倘若連最基本的「還地於民」都做不到,高雄市政府又如何向市高雄市民宣示其施政是「以民為本」?
面對陳情,出席的高雄市政府各局處代表雖表示將「研議改善」,但迄今尚未提出明確時程與具體方案,令人遺憾。建議高雄市政府應立即成立跨局處專案小組,於一個月內完成下列事項:一、正式發函撤銷110年5月10日之口頭觀念通知,並公告確認相關地號土地非既成道路;二、擬定柏油刨除及土地回復原狀之工程計畫,優先編列預算執行;三、針對197地號違章建築與「土雞城」營業設施,啟動專案拆除程序,同時檢討高雄市政府養護工程處與高雄市旗山區公所之督導責任;四、全面清查高雄市類似「袋地爭議」案件,建立預防機制,避免重蹈覆轍。
此外,中央政府亦應正視此類爭議的系統性問題。內政部地政司與營建署可考慮修訂《土地徵收條例》或《道路法》相關子法,明確規範既成道路認定之行政程序與司法審查標準,並要求地方政府於施工前必須完成所有權人同意或合法徵收程序。唯有透過制度改革,才能從根本杜絕「以公權力侵私權」的亂象,讓人民真正感受到法治的溫度。
孫小姐的陳情,不僅是為自己爭取一塊土地的公道,更是為全台無數土地所有權人敲響警鐘。高雄市政府若能在此案中展現「知錯能改」的勇氣,迅速落實「還地於民」,不僅能化解單一個案危機,更能重塑高雄市民對高雄市政府的信心。反之,若繼續以官僚拖延或技術性理由敷衍,則不僅將面臨國家賠償的法律風險,更將在歷史上留下「違法行政」的污點。
「依法行政」與「法治治國」的真義,從來不是政府權力無限擴張的藉口,反而是權力必須受到法律與人民權利的嚴格約束。當政府忘記自己是人民權利的守護者,反而成為侵權的主體時,社會信任便會迅速崩解。高雄市政府,此刻正站在十字路口:是選擇尊重司法、回歸法治,還是繼續以「公共利益」之名行方便之實?答案,不僅影響孫小姐一家的權益,更將決定高雄這座城市未來的治理品質與高雄市民的幸福感。

讓我們共同期待,高雄市政府能以此次協調會為契機,展現真正「以民為本」的施政格局。唯有如此,「還地於民」才不會只是空喊的口號,而是台灣民主進程中值得被記錄的進步里程碑。











![[九型人格專欄]【上集】九型人格的習慣策略:掌握您性格類型的成功密碼](https://www.worldviewnews.net/wp-content/uploads/2025/05/484416117_122148183224564414_2022793461796062593_n-360x180.jpg)
![[九型人格專欄]【上集】九型人格的習慣策略:掌握您性格類型的成功密碼](https://www.worldviewnews.net/wp-content/uploads/2025/05/475124989_122138600534564414_5098057897882802451_n-360x180.jpg)
![[九型人格專欄]【下集】九型人格的習慣策略:打造專屬成功模式](https://www.worldviewnews.net/wp-content/uploads/2025/05/485825496_122150271926564414_9054305621568034742_n-360x180.jpg)
![[九型人格專欄]【上集】九型人格的習慣策略:掌握您性格類型的成功密碼](https://www.worldviewnews.net/wp-content/uploads/2025/05/482962107_122147791340564414_6695923268119771423_n-360x180.jpg)
![[老鬼譚直銷專欄]邀約到場不是結束,而是成交的開始](https://www.worldviewnews.net/wp-content/uploads/2025/05/482024255_4003090606632661_4408849211036270947_n-360x180.jpg)
![[老鬼譚直銷專欄]想賺錢卻不想學?](https://www.worldviewnews.net/wp-content/uploads/2025/05/481820331_122146449434564414_9052605497599197724_n-360x180.jpg)












-26-360x180.jpg)


-360x180.jpg)

























-360x180.jpg)





























欣賞謝德祥副總(右)在裝修業的專業實力,並認為天然防潮石膏磚)-360x180.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