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戴英薇/屏東報導】 為落實長者照顧政策,減輕經濟負擔,屏東縣政府宣布自116年1月起,正式開辦全縣長者健保費補助,凡設籍屏東縣滿一年以上之年滿65歲以上老人(原住民年滿55歲以上),且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稅率為5%、或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者,皆納入健保費補助對象,每人每月最高補助額度可達健保第六類地區人口自付額(826元)。
縣府社會處表示,為了精準、優先照顧經濟弱勢,縣府於今年7月起優先開辦「65至69歲中低收入老人健保費補助」,凡設籍屏東年滿65歲至未滿70歲且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者,每月最高補助826元。
前述兩項補助皆採取「主動比對」機制,符合資格者免提出申請,由縣府直接辦理補助作業,免去長輩奔波之苦。提醒因健保費採隔月繳納制,如7月份健保費繳費單為8月開立,中低收入老人健保補助自7月份保費開始補助,因此符合資格之長者於7月份收到之健保費繳費單,實為6月份保費,仍須自行前往繳納,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社會處說,屏東縣政府近年持續推動多項敬老福利,從社區照顧關懷據點的佈建到各項生活津貼與補助,皆以實際行動守護在地鄉親。縣府強調,未來將持續檢視並優化各項社福政策,讓福利更有感、照顧更到位,成為屏東長輩與家庭最堅實、最安心的後盾。民眾若對該項補助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社會處窗口08-7320415轉5367王社工師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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