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國務員關稅稅則委員會今日表示,由於臺灣單方面對大陸產品出口採取歧視性的禁止、限制等措施,違反了《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規定。而由於之前2023年12月21日,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發佈稅委會公告2023年第9號,中止《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部分產品關稅減讓,但臺灣地區仍未採取任何有效措施開放對大陸的貿易限制。
自2024年6月15日起,對原產於臺灣地區的附件所列潤滑油基礎油等134個稅目進口產品,中止適用《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協定稅率,按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對此大陸國台辦最新回應表示,支持有關部門的決定,台灣當局單方面對2,500多項大陸產品出口採取歧視性貿易限制,違反ECFA關於「逐步減少或取消雙方之間實質多數貨物貿易的關稅和非關稅壁壘」的規定。
國台辦指出,2023年12月21日大陸宣布中止ECFA項下丙烯等12個稅目產品關稅減讓後,民進黨當局不僅未採取任何措施取消對大陸的貿易限制,還不斷變本加厲,阻撓破壞兩岸經濟正常交流合作。鑒此,支持相關主管部門採取進一步中止ECFA部分產品關稅減讓的措施。
大陸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根據《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按規定和程式決定進一步中止《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部分產品關稅減讓,具體清單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