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黃俊育 / 新北報導
為感謝煤礦工朋友在礦業發展時期的貢獻,新北市政府今年持續辦理退休煤礦工慰問金發放作業。凡於101年7月31日前設籍新北市滿1年以上,並曾從事煤礦工作且具勞保投保紀錄的65歲(原住民族55歲)以上的新北市民,皆可提出申請,受理期間自即日起至7月31日止,經審核符合請領資格者,可獲得慰問金新臺幣2,000元。為減輕長輩奔波不便,首次申請者也可就近請里長或區公所協助辦理;已申請並通過資格審核的退休煤礦工,勞工局會主動查核戶籍資料,若仍設籍本市者將直接撥款,無須重新申請。
特別提醒申請者,提供存摺影本時,請勿使用年金、低收入戶救助或其他依法不得扣押之專戶存摺,以免雖符合申請資格,卻因帳戶性質限制而無法完成匯款,影響慰問金入帳。首次申請者請填妥申請表,並檢附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及領據,填妥後郵寄至「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7樓 勞工局勞工組織科」,或就近向各區公所送件辦理。相關申請表單可至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7樓服務台、各區公所及議員服務處索取,亦可至「新北勞動雲」(https://ilabor.ntpc.gov.tw/)網站首頁搜尋「煤礦工」下載申請簡章。如有任何疑問,請電洽(02)2960-3456分機6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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