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黃俊育 / 新北報導
針對泰山區信華一街某社區發生女童行經水溝蓋突跌落踏空意外,新北市政府工務局表示,經調閱該建築物使用執照竣工圖並現場勘查,確認事發位置屬於社區基地範圍內之供公眾使用的沿街步道式開放空間,應由社區依法負責維護管理。此次社區未善盡維護責任,導致民眾通行受傷,工務局(20)日正式發文依《建築法》裁罰6萬元並限期改善,逾期未改善將連續處罰,以維護公共安全。
工務局說明,本案於8月19日下午獲報後,即派員前往現場會勘,確認該處水溝及周邊鋪面位於社區基地內,當場責成社區圍設警示,並要求管委會限期修繕。針對社區代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水溝屬公部門管轄一事,工務局強調,本局從未向社區管委會表示水溝蓋維護權責屬於公部門,相關說法與事實不符,特此澄清。
工務局指出,依《建築法》規定,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及管理人應善盡維護管理責任。本案因社區未妥善維護供公眾通行的開放空間,造成鋪面破損並衍生通行安全疑慮,除裁罰6萬元並限期改善外,逾期未改善將連續處罰,依法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工務局提醒,所有社區平時應定期檢視鋪面、外牆磁磚等共用部分,並善盡維護管理責任,發現破損或鬆動應立即修繕,以維護公共安全。
為落實建築物公共安全及協助民眾維護、修繕共用部分,工務局115年1月1日起執行「新北市公寓大廈共用部分維護修繕補助執行計畫」,補助項目包括供公眾通行之鋪面修繕、防火巷、防火間隔之地面修繕及外牆面修繕,符合資格的社區管理組織可於10月31日前備妥相關文件資料送工務局審核,並須於11月30日前施作完成後再提出修繕完成相關資料以利撥款,補助金額為社區實際支出費用的二分之一,依補助項目不同,每案補助上限自4萬元至2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