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蘇莉湘 / 屏東報導】屏東市一名男子因近年來多次酒後駕車並無照駕駛,陸續遭交通部公路局高雄區監理所屏東監理站裁罰,累計已達新臺幣30萬餘元,更因此觸犯公共危險罪遭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入監服刑8個多月。該男雖因經濟困難曾向監理機關申請分期繳納,但因未正常繳納,全案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下稱屏東分署)強制執行。經屏東分署執行同仁現場查訪,之後並向該男勸說後,該男願接收酒癮治療轉介並向申屏東分署請分期繳納罰鍰。
屏東分署表示,日前執行法務部行政執行署「交通(加強執行車輛相關稅費罰鍰)專案」時,特地前往該男子的住居所進行現場訪視,巧遇該名男子,該男稱之前因收入極不穩定,所以沒有正常繳納分期款項,並稱目前已經面試一份新工作,近日可以上班,請求承辦書記官給點時間,因書記官見該男態度誠懇,並強烈表達有誠意繳納欠款,故通知該名義務人至分署洽談分期。在分署交談過程中,書記官詢問該男有無酒癮困擾,該男否認說應該沒有,但書記官見陪同到案的太太眼神有異,欲言又止,隨即改詢問太太,該男有無飲酒或酒癮問題,太太就說前晚才因叫他不要喝酒而有小衝突,經常苦口婆心勸他少喝一點。書記官見此,即向該男勸說,該男後來表示自己過去從未認為自己有酒癮問題,但近年來因酒駕頻繁受罰,眼見家庭經濟陷入困境,看著不離不棄的太太,當場終於痛定思痛,決定為了解除家人的擔憂與負擔,想要徹底戒除酒癮,並表達願意接受酒癮治療轉介。書記官隨即提供協助,在現場引導該男填寫相關申請文件,除同意其分期繳納的請求外,更協助將他轉介至「台灣戒酒暨酒癮防治中心」,提供後續專業的酒癮問題諮詢與醫療轉診服務,盼能從根本解決其飲酒過量與反覆違規的問題。
屏東分署強力呼籲,社會大眾應珍愛生命、拒絕酒駕。民眾若發現自己或家人因長期或反覆飲酒問題,導致生活適應不良、健康受損卻又無法自行停止,應積極尋求社會資源介入協助。可聯絡戒酒專線 0800-25-5959 或屏東縣政府衛生局諮詢電話(08-7370102),屏東分署亦有協助轉介至酒癮防治體系之服務,共同維護改善交通安全用與用路人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