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何勁陞/內埔報導】 報導】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恆春分局於10月3日9時30分獲報一起交通事故,陳姓男子(87年次)駕駛自小貨車沿中山路直行,行經西門城門時,車上燈架不慎擦撞到城牆,致城牆輕微擦損,駕駛人陳民無受傷,經檢測無酒精反應。
▼車上燈架不慎擦撞到城牆,致城牆輕微擦損,駕駛人陳民無受傷,經檢測無酒精反應。(圖/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恆春分局提供)

古蹟城門毀損部分,通知鎮公所承辦人製作相關筆錄,後續依違反文化資產保護法將陳男函送屏東地檢署偵辦。
網傳車道上使用扭扭車影片 恆警呼籲勿效法
網路社群上流傳一則影片,內容為2名男子於墾丁路段車道上騎乘扭扭車,本案警方未接獲報案,經查扭扭車非屬交通工具,不得在道路上使用,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78條第1項第4款規定,行人「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遊或坐、臥、蹲、立,足以阻礙交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恆春分局表示,在車道上騎乘扭扭車十分貼近路面,後方來車不易發現,容易發生碰撞,呼籲民眾若在路上發現類似情形,可立即撥打110專線報案,由警方至現場阻止並舉發違規,以維護交通安全與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