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黃文博/綜合報導
高雄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董秀菁、王建中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共組專案團隊,偵辦某國立大學王姓退休教授擔任採購評選委員,竟收受賄賂而洩漏太陽光電設備採購或標租案件秘密,並護航特定廠商得標涉有貪瀆案件,掌握具體事證後,高雄地檢署另指派檢察官吳聆嘉、尤彥傑、張志宏、薛名甫協同偵辦,於10月13日執行搜索並傳訊相關被告及證人後,認王姓授與廠商負責人劉某分別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行賄及刑法洩漏國防以外應秘密之文書等罪嫌重大,昨(14)日向台灣高雄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檢調調查,王某為前國立大學機械工程學系教授,退休後擔任採購標案、太陽能光電標租案評選委員,於115年間多次洩漏未公告之規格說明書、廠商服務建議書等應秘密文書予甲公司林姓實際負責人,並在評選會議中攻擊主要競爭廠商,護航由甲公司得標,嗣後林某再交付金錢予王姓教授;另以相同手法洩密及護航乙公司,並向乙公司負責人劉某收受金錢。
檢調查出,王某分別向林某共收取65萬元、向劉某共收取144萬7700元,案經專案團隊實施二波搜索及傳訊,前次對林某聲請羈押後,經法院諭知交保150萬元、限制出境出海並禁止接觸本案相關證人;昨(14)日再擴大清查後,向法院聲請王某、劉某羈押禁見,檢察官王建中並於昨日下午3時親自蒞庭,法院於下午5時30分裁准2人均羈押禁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