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時事論壇】文/李文煥
近日,九大教師工會為了爭取專任輔導教師(專輔教師)設置職務加給,提出了一組極具衝擊力的數據:一名專輔教師在三年六學期內,平均可能執行近千人次個別晤談、近六百人次親師諮詢、參與三百三十餘場個案會議,並處理近三百件高風險危機通報或臨案協處。這些數字一經公布,確實震撼了大眾,也直觀呈現了輔導現場的繁重。
工會賣力發聲,看似在幫教師爭取利益,然而將「爭取權益」劃上等於「替全體基層做事」,卻往往忽略了第一線教師真正的意願與聲音。我們必須嚴肅問:把工會喊出的口號,直接扣上「專輔教師的共同心聲」,真的符合事實嗎?更重要的是,當這組數據被用來作為要求增加公帑支出的核心依據時,我們看到的究竟是嚴謹的政策論據,還是利用「數據魔術」來製造話題的手法?檢視這項訴求,最關鍵的爭議在於工會所提出的論述中,存在著極為明顯的「論證漏洞」。
第一個漏洞,在於數據基礎缺乏代表性與嚴謹的統計檢驗。工會所稱的「一名專輔教師三年平均」,其核心問題就在於抽樣方法與樣本代表性。這項調查的母數究竟為何?抽樣了多少名教師?來自哪些縣市?國小、國中與高中職的結構差異是否被混為一談?這是具備代表性的隨機抽樣,還是少數個案的資料彙整?如果調查方法與樣本代表性未交代清楚,所謂的「平均」在統計學上便毫無客觀意義,怎能輕率代表全體專輔教師的現狀?
第二個漏洞,在於缺乏將「人次與場次」轉換為「實際工作負荷」的定義。近千人次的晤談,每次是十五分鐘的簡短關懷還是一小時的深度處遇?親師諮詢是一通十分鐘的電話,還是長時間的家庭協調?個案會議中專輔教師是主要處遇者還是列席成員?危機處遇計算的是學生數還是事件次數?若只把性質截然不同的工作統拼為「人次」或「場次」,反映的只是數字包裝技巧,無法真實等同於實際的工作時間與負荷。
第三個漏洞,也是最關鍵的缺口,在於數據無法直接導出「應領職務加給」的政策結論。現行《教師待遇條例》對「職務加給」的定位,是針對兼任主管、導師或擔任特殊教育者等「職務種類、性質與特殊責任」所給予的結構性薪資差異,而非按工作量按件計酬。真正應該證明的,不是「專輔教師很忙」,而是專輔教師所承擔的特殊職務責任,是否具備足以形成獨立職務加給的客觀制度理由。
如果政策邏輯被簡化為「只要提出的數字夠大,就可以要求新增加給」,那麼未來導師盤點親師溝通次數、科任教師計算面對學生人次、行政教師統計開會場次,只要各自拿出震撼的統計表格,是否都能要求一筆專屬加給?這種「誰能提出更大的數字,誰就比較有資格拿加給」的手法,建立的不是公平,而是用聲量與數字操弄資源分配。
數據不是用來製造新聞震撼的,而是用來支持理性決策的。專輔教師值不值得更好的待遇與配套,當然可以理性討論;但別把工會爭取議題的手法,直接等同於全體專輔教師的真實現狀。如果連數據的定義與方法都還沒說清楚,就急著從「數字很大」跳躍到「因此要給加給」,這不是證據充分,而是論證嚴重漏洞。請先把數據講清楚、把制度邏輯梳理順暢,再來談政策變革。
【作者簡介】
李文煥/國立臺南大學特殊教育學博士,現任苗栗國中資深特殊教育教師。長期關注教育政策、客家文化發展、客語文學創作、社會福利與勞動平權等議題。



































































































